「 」

好喜欢你。


如果你能听到身处地底的我的低语,
那就请稍微看我一眼吧,


只要一眼,
我就能坚持下去了。

 

候鸟


*瑞金

*两个从农村走出来的纯情小孩儿的故事,一股糙汉子乡村旮旯作文味儿,且画风转变极快
*字数1w+,欧欧西严重,私设bug巨多
*考究谨慎,因为你可能会看见这个作者写出你看到过的最没有逻辑的东西(闭嘴根本没人会看(。
*em修了一些细节,重发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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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需要的话,我愿意当他的避风港,当他的青松石,当他的温南方。」









 

part.1


  最开始提起要一直一直在一起的是那个总挂着灿烂微笑的金发少年。格瑞和金都还稍微对那些日子有点印象。


  小时候格瑞披散着银白的及肩发,阖着眼坐在大院子那棵四五米高枣树下面,阳光透过稀疏不一的绿叶间隙细细密密地撒下来,在地上映出了一个又一个明亮的小光斑。蝴蝶会绕着枣树上开着的黄绿黄绿的小花飞来飞去,四周很安静——当然那些夏日喋喋不休的蝉鸣和虫叫还是不曾间断的。只是听着习惯了,也就不怎么在意那时而悠扬,时而恼人的鸣叫声了。


  夏天穿白褂子和蓝裤衩是每家每户习以为常的事情,格瑞也就随着习俗这么穿着,金就不一样了。他体质奇怪,一年四季招动物,连蚊子也不放过。


  每次露出手臂小腿就能三分钟起一个红疙瘩,金一开始还能憋着不去抓,久了脸上背上大腿上都是包,一个没忍住摸了几下,自己就开始抓得得劲儿得很。给散毒了就变成了忒大一串蚊子疙瘩,挨挨挤挤连着,格瑞会按着他的手不让他碰。金心痒痒地捏几下格瑞的衣摆,一边委屈吧唧地看着他。看起来又可怜又好笑。


  不过格瑞是不会笑出来的,这两个人一个开朗过了头,一个沉闷到了底。


  要真说起来,两个人第一次碰见的时候金还是村长大爷牵着小格瑞给逛集市的时候恰巧瞧见的奶娃娃,规规矩矩地坐在一个铺在菜市场台阶的黑色塑料口袋上面,也不闹,扑棱着一双大眼睛,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在嘈杂的市场,有孩子坐在这儿也不算是什么稀奇事。每天都能听不是在这里不小心丢了孩子,就是故意丢孩子的事情好几回。都够给乡里警察办个半米高的登记簿了。村长倒是没碰见过,不过看见那小娃娃蓝悠悠的大眼睛,那些冷漠的行人和小小的天空都落在那双眼睛里,村长大爷也就不想这么水灵个孩子给别人拐了去,就在村支书等了两天没人来接这孩子,索性记了个本子给领回家去了。


  他什么也不知道。问他他就脑袋疼。医生说他是刺激性的失忆。也许好得了,也许好不了,这个就看运气了。说不定等日子慢慢过去,跟着就把记忆找回来了呢。没办法,因着这孩子头发金灿灿的,村长也是个识字的。


  就叫金吧。


  大爷也是想家里那早没了爹娘的小格瑞有个伴儿,领个孩子陪陪他,宽解宽解,好歹自己出门时有个小家伙陪着。结果倒好,小家伙二话不说给闹了个鸡犬不宁,一开始还好好的,到了村长家里就哭,大爷没办法,村里又有事给忙得支不开身,只得喊格瑞给帮忙找照看着。


  大爷老了,头脑不灵醒,一懵就给俩孩子搁屋子里,虽说格瑞早当家,七岁自己就能过活了,但这还有个估摸着才五六岁看起来就娇贵的小少爷呢。也好在格瑞能把那小祖宗治住,按着金的肩膀让他乖乖坐下。


  金被格瑞紫色眼睛里冷冰冰没感情的样子给唬住,半天没折腾。格瑞端个板凳挑了根细长轻便的竹竿子去打枣子,还给碾碎了泡了碗枣子甜水。


  金捧着瓷盅小口小口地抿,眼睛眯成一条缝,嘴角高高翘起,一看就甜进了心里去。格瑞就端根板凳坐着盯他喝完,不是因为喜欢这孩子,充其量这个瓷盅是村长大爷对喜欢的宝贝,万一磕碰了可不好。


  格瑞望着他金灿灿的头发发呆,他基本没有看见过金发蓝眼的人。村子里大多是棕黑的头发,棕黑的眼睛,一开始格瑞的白发紫眸引起了不少争论——那是妖怪附身,不详的征兆。


  只有金不觉得,就连老村长都没说出口,只有金。他闪着亮晶晶的眼睛,好奇地摸了摸格瑞的发梢,“大、大哥哥——你头发是白白的诶,跟雪花花一样,眼睛也好好看噢,紫色的好像水晶球。”


  他亲昵地搂着格瑞的脖子缩在他身旁,蹭着软软的发丝发出满足的喟叹,渐渐地呼吸声平稳下来。


  格瑞愣了愣随他去了,也不敢动,就着酸麻的臂膀维持着同一个姿势让小娃娃安心睡。自己捧着一本老旧的课本仔细看。


  村长回来就看到这样一幅场景。他也是心疼这个暂时没了爹妈的小孩儿,就给领回了家里,也有不少说闲话的,但也只敢私底下悄悄说了。


  他们三个人相依为命,其实是大爷长年在外四处奔波,格瑞和金也不知道一个老村长有什么可以到处跑的,但也不怎么愿意问出口,怕村长记挂。格瑞负责把金养得白白胖胖的,金就负责教格瑞一些知识——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所知道的很多村子里的人都不知道的事情。


  金很聪明,他的小脑袋瓜里好像有很多奇思妙想和智慧果实,只是没有把这个小天才的能力宣扬出去。尽管金一点也不喜欢表现自己,问他也只会装糊涂地对外笑。


  格瑞学得很快。他们已经一个快十二岁一个快十三岁了。去了镇上读一所很小很小的初中。时间过得飞快,俩孩子逐渐长大了,身高也慢慢长起来,老村长也更老了,背越来越佝偻。


  金和格瑞很多时候劝他,你别出门了啊,我们吃自己种的菜,用自己做的东西,看自己院子里的枣花,你别出门啦……


  老村长只是双眼浑噩地看了看他们,然后用皲裂的手掌轻轻拍拍他俩的头,告诉他们自己要出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让小孩儿照顾好自己,等他回来。


  “我要去一趟城里咯,等这枣子熟了,我就回来——我会给你们带城里的大鸡腿,买玩具枪……”村长絮絮叨叨地离开了,头也不回一个。


  格瑞和金就又两个人独自生活了。


  其实日子也就这么过去,有哪家调皮蛋来捣鬼,格瑞就会把他们撵回去,金悄悄往他们背上放几只青虫。或者哪家的村姑又来管闲事,格瑞就捂着金的耳朵嘭的一下把门关上。


  格瑞不是不说话,只是说话都简洁,他也不爱笑,金很少看到他笑。


  没事的时候金就悄悄跑去大爷信任的代理村长的家里,问代理村长要大砍刀。几番央求拿到刀兴冲冲跑回去给格瑞显摆,到最后砍木头的工作还是交给了格瑞,金就拎着大蒲扇给他扇风。


  也就这么过。


  村里只有一部公共电话,他们即使想打给村长大爷也没办法,大爷不用手机。用什么手机啊,大爷常说,那玩意儿我可用不来用不来。虽然金每次都看到大爷跑上跑下去接打公共电话的背影。


  金有点孤单,格瑞不陪他玩,因为格瑞要做事,金也要去村里的小学里上课。小孩子都很尊敬这个临时上课的小老师,大些的孩子却不怎么友善,金也没办法。


  格瑞不善于表达自己,不过金知道其实格瑞也很想村长。他们两个闲下来,就会坐在院子门口铺满薄薄青苔的石阶上望着不远的村口,好像下一秒村长就会回来。


  很快就过了好些年,高中课程几乎在他们自学的情况下完成的,用的同一套书,还是在回收站低价买回来的,笔记有点潦草,但还是有所帮助。能不能上高中他们不清楚,但大概机会很小,家里负担不起。多出了一年没去上学的时间,就在他们满十六和十七生日那天——村长把他俩生日给登记成同一天。


  五月二十号。城里人都说五二零是我爱你的意思,听起来就很浪漫,是叫浪漫吧?老村长摸摸他的胡子,得意地说着。他回来了——在金和格瑞生日那天。记忆里的老村长和现在站在家门口风尘仆仆的他有点难以重合。


  那个和蔼可亲的老人苍老得极快,快得可怕。


  金看着他一脚跨入木栏,好像看见了一个一脚踏进坟墓的不归者。尽管这样很不对,金还是这么觉得的。他很难避免得伤感起来,这个离开家很多年很多年的孩子死死憋住自己的眼泪。转过身把脸埋进格瑞怀里。


  村长带回来一个巴掌大小的奶油蛋糕,折了两节缀着青枣的枣树干马上就又走了。村长这次也没有回头,金翻上围墙,远远地看着他,看着村长泪流满面,双手颤抖着杵着拐杖步履蹒跚地远去。金跳下墙却被格瑞拦住。


  “没用的。”


  天上有数不清的鸟一掠而过,像一道道迅疾的黑影,模糊在了黄昏斜阳里。


  金感觉到有点冷,他跳上格瑞的背挂在他身上,想着这个快要结束的秋天之后的冬天应该怎么度过。


  这个村在东方一个偏远的深林里,这里冬季寒冷多雨。最后一阵秋风刚走,冬天的第一场雨就随着天边轰隆的雷声降临了。一下就是一个星期。砖瓦房不够结实,漏雨也随着漏了七天,砖瓦哗啦啦砸在地上,碎了小半个屋顶。


  他们在相对牢固的石砖房子里互相依偎着度过了一个冬天。格瑞把金牢牢地圈在怀里,支起一块布挡住飘到角落来的雨丝。金就把格瑞空出的左手拉在自己手里,轻轻哈出一口热气。


  “格瑞,春天会来的吧,村长会回来吗?”


  “嗯。就像天上的鸟,春天会从南边飞回来一样。”


  可是盼着春天到来的金盼来了一条绝望的消息。他正在和格瑞一起修房顶。那时候有小姐姐在楼下大喊。


  你们快下来……村长、村长走了……


  村长死了。背着大布包走在路上,眼睛一闭两腿一蹬,倒下去就再也没起来了。他老了,太老太老了。


  也不是什么特别大的事情,死人了而已,每年都有死人,每天都有死人,甚至每分每秒。但金难以想象他的离开。心里空落落的,活生生剜了一块下来。


  金成为一个小男子汉后的第一次泪水,不为离家数年,不为生活艰苦,不为受人诟病。他为了一个已经苍老到死去的男人,哭得撕心裂肺。格瑞只是抱着他,一下又一下轻抚着金的背。感觉到肩膀的湿润,一言不发。


  村长的尸体没送回来,因为这一个星期的雨不能送进来,警察就只有把他先放在就近的殡仪馆,在亲属一通答应火化的电话后化为一罐灰,装在一个小罐子里送了过来。


  他们两个人把村长埋在了那棵大枣树的下面,春天没有新枣,格瑞就取了些去年的枣子给一起埋了进去。布包里有已经发了霉的鸡腿,和两个看起来做工十分差劲的枣树枝干雕成的玩具枪。鸡腿已经吃不得了,木枪也被埋在了土里。和骨灰罐一起。


  房子修好了,是两个不大的孩子自己修的。他们长成很能干的模样了。可为他们骄傲的人撒手归天了。


  后来等一辆城里来的小轿车上下来一男一女,穿着合身的工作服告诉他们老村长奔波了后半辈子,就为了给这俩孩子找个好出路。从村里走到乡里,跑到县城找关系,甚至去了城里求个好学校。


  他们上高中咯,得找个好学校,俩孩子都聪明,该是去个好地方的。老村长执着地敲响了他人的门扉,为了给自己心肝宝贝找个高档学校。这么多年过去了,好歹求了个好心人愿意给他们一个机会。


  “走吧。”


  “……格瑞。”金喊到。


  格瑞站在枣树的不远处,回过头看他,夕阳红彤彤的光染红了他白色的头发,看起来像一团炙热的火。但那让他的表情掩没在黑暗阴影里。


  “我们会一直一直在一起的,对吧?”金问他。


  格瑞有点不记得那天余晖还闪耀的样子,他也忘了自己的回答。不过大概是好的吧,毕竟金扬起的大大的笑容,深深地印刻在格瑞的脑海里,告诉他,以后他们只有彼此——也告诉了他,要对金好好的,很好很好。


  今年他们还没有等到群鸟回来的那一天,院门已经落上了锁。

 



 



 



 

part.2


  新学校是一所在一座县城的私立高中,这是村长唯一能找到的愿意接受没有经过特别专业教导的两个孩子按照正常程序考试入学的私立学校。


  金很聪明,他几乎完全掌握了小学甚至初中的课程,高中也预习了不少。格瑞学得很快,他只用了一个月就把初升高的重点掌握了。高中预习过的知识也都拉通着过了一遍。可以说两个人都是很可怕的孩子了。但这也为他们入学提供了保障。校长是村长年轻时一起参过兵的战友,后来几经波折终于把格瑞和金的归宿定了下来。


  其实这种感觉已经挺好的了,但格瑞不曾止步于此,他开始百般要求自己强行锻炼身体机能,每天晨光微亮,格瑞早早地就起床,沿着柏油路跑步去几公里边上便宜的菜市场买菜,当做锻炼身体。在下午他兼职临时工,也帮别人修一些小型家具。这些技能是当过兵的村长教他的。


  还没开始上初中,格瑞就明显比别人高了半个头,甚至比金一个头。所以外出打工一般都是格瑞做,金就跑到超市里帮忙清理货物。


  他们两个有时候成熟得过分了,很难有一种这不过是两个十六七岁的孩子都感觉。当然他们也有幼稚的时候,比如金会时常忍不住馋嘴去买两毛钱一根的糖水冰棍。可惜他牙齿敏感,每次都哆嗦着下不去口,但他乐此不疲坚持每个星期买一根。格瑞也尝试过制止,每次都被塞了一嘴。没办法只好两个人你舔一下我舔一下地慢慢吃。


  他们提前结算了半个月的工钱,还是各自老板看他们乖巧机灵提前结的。两个人之前一直住在老村长置办的一间工人区的小屋子里,潮湿又狭小,那太不方便了,大部分书受了潮,还被老鼠咬了洞。决定置办些东西,好住学校的八人间寝室去。


  校长替他们准备了些生活用品。


  如果有什么需要就来找我吧,算是我对亲爱的战友做点奉献好了。校长笑眯眯地说着,那张布满沟壑的脸颊一瞬间和老村长重合起来。


  但他们没那个心思一味地在校长身上索取过多,校长帮他们那么多看的是情分,而他们接受、努力回报看的是本分。


  要更加、更加努力了呀。


  金笑着对格瑞说。一起加油吧。


  他们很顺利地考进了学校。金和格瑞一边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来赚钱,一边专心读书。高中三年在毫无空暇可言的工作与学业之中过得悄无声息。或许能够想象他们奋笔疾书赶作业的模样,还有在超市餐馆游走的身影。接受他们打工的人不多,童工是要不得的,只能以义务劳动的名义悄悄地做事。以至于暑假一到,他们就迫不及待地找兼职去了。


  于是难得一见的假期闲暇时间就变得弥足珍贵。


  “高温警报诶……不让上班,咱俩这三天干嘛呀格瑞,瘫着好无聊,好无聊好无聊——”金明明知道高温预警还要赖在格瑞身上这个行为让格瑞很无奈,然后就听金接着念,“我愿意做一只自由的小鸟,自由的~小鸟噢噢噢~拉着格瑞一起飞上太空耶耶耶——”说着说着就唱了起来。


  格瑞擦擦汗,也帮着抹去了金脸颊旁边的汗珠子。他说:“之前我们不是买了个自行车吗,c市景点多,郊区就有一个森林公园,骑三个小时左右大概就到了。”


  金眼睛一亮——


  哦豁。


  格瑞暗道不好。


  看来有自己受的了。


  说走就走,金踩在自行车后座上,背着背包,小心地扶着格瑞的肩膀,在大夏天根本看不见其余人迹的自行车道上,轧着树荫一路西去。


  燥热的风灌进口鼻,金看着格瑞的后脑勺,又瞅瞅手里还捏着的一根出门时随意扯下的狗尾巴草,恶作剧地用它来挠格瑞的后颈,伸进收腰短袖宽大的衣领里,朝胳肢窝里钻。格瑞身形有点晃,但他还是稳稳地抓着自行车把手。憋着笑,格瑞低低地阻止他:“金——别闹!”


  他们刚好骑进安静的公园。沿路都是泥土混着青草的味儿,神清气爽的金和往常一样一点也不怕格瑞,反而让他想起了之前看的小本子上的内容。那是班上一个女同学接受整个文科组的委托交给他的,名字读起来挺正经的,叫《时光间隙里的你》。


  “金……你、你喜欢格瑞吗!”
  “啊?喜欢是肯定的啦——怎么问起这个了?”
  “不是说的哥们儿之间的那种哦,就是,就是……总之这个直球你接好了!一定要看完噢!”
  “……好、好的?”


  毕竟被女孩子嘛们拜托了一定要仔仔细细地看完,金还是耐心地读完了整本又各位文科大佬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书。


  不得不说,文科生写东西果然厉害。把隔壁理科组大佬格瑞和这边文科组群宠金的日常写得细腻又生动,堪称年度最佳yy作品之一。金默默地看完了剧情里,格瑞亲吻着自己时垂着眼红了脸,说“我们要在一起,一辈子”的结局。现在一想,让他一下子代入了现在格瑞努力撑开眼,被憋红的脸的模样。


  我大概是喜欢着格瑞的吧?


  他这么想着,不对哇,我喜欢格瑞,超级超级超级超级超级超级喜欢。


  然后金慢慢趴在格瑞身上,很小声很小声地说:“格瑞,我喜欢你——”


  啪。咚。哐。


  金趴在格瑞大腿上,生无可恋地看着格瑞把自己走神的时候塞进衣服里的狗尾巴草拿出来,本来以为格瑞会因为翻车而生气,揉揉自己摔着的膝盖,顶着格瑞的视线问:“格瑞!你没事吧,都是我不好让你翻车了……”


  但是心里还是有点小小的遗憾和失落。


  格瑞听到了吗?


  他四处摸摸格瑞,见格瑞没伤到哪儿才放心地舒一口气,一抬眼就看见偏着脸面无表情的格瑞。金看见他抿着的唇,看见他垂着的眼。


  太热了?还是听见了?


  金不在意了。无论格瑞喜不喜欢自己,反正他认定了格瑞啦,就算格瑞不喜欢自己,那一定是自己还没有达到格瑞喜欢的那种优秀。所以必须继续、更加,更加地……


  于是他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格瑞——哈!你看!”


  “嗯?怎么……”


  把一朵小雏菊戴在格瑞耳边,金噗嗤地笑起来,捧着肚子在格瑞腿窝里缩着,肩膀一抖一抖的。然后猛烈地咳嗽起来。


  哦哟,还给自己笑岔气了。格瑞无奈地拍了拍他的背,帮这个长不大的小傻子顺顺气。顺手把耳朵上的花摘下来放进短袖口袋里。


  “别闹了,走吧。”


  “诶呀是是是,我最最最亲爱的格瑞!”


  于是格瑞推着自行车,金就随手揩了两下后座嘿地坐上去,向无人的公园更安静的、只剩下虫鸟齐鸣的地方走过去。


  成群的鸟扇动着翅膀,在树林上方迂回。


  大热天愿意跑到公园来的人很少,更别说现在正是一两点太阳最毒辣的时候,当然这俩人例外,一个清早就吼着要出发,一个怕中途出什么突发事件耽误了,九点多就背着装着午餐的包骑着自行车到处转悠了。一人骑一段儿,当然骑不到一会儿金就软了,大半部分还是交给格瑞的。


  “你该好好运动了。”格瑞说这句话的时候,金的表情一下子就很崩溃,好像听到什么十分可怕的事情一样。


  他捂着嘴巴:“噢我的天哪,我亲爱的格瑞,你可不能这么残忍!你竟然想把我和我的床分开,你不能因为你每天早上丧心病狂地丢下我和床这一点,就想把我也和床分离开!这是难以置信不可理喻的事情!”


  格瑞一巴掌呼啦过去,让这个脑残剧看多了的人乖乖闭上了嘴。


  最里面是个小湖泊,人工湖的中央是一块小小的绿土,长着青翠的竹。


  金赤着脚踩进水里,自个儿嗨浪去了。


  格瑞就坐在岸边,看着他在阳光和湖水映射的波光里笨拙地奔跑。他随手拿起一颗鹅卵石,向空旷的水域打水漂。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掂了掂随手拿起的另一块,继续丢。


  大概是被金传染了。格瑞沉思。他也无聊到干这种事情了。


  正准备丢出不知道第几块石头,金突然惊叫一声,“格瑞你看!”


  他站在中央翠竹外,手里举着一颗不透光的绿石头,兴冲冲地跑过来。


  “诶,咱俩拿的石头好像啊,”金比划两下,“真好看。”


  绿油油的。


  金坐在格瑞边儿上,抱着腿把石头给他看。


  “就是不干净,上次电视里的绿松石可好看了。格瑞格瑞,等我们回去就把这个绑起来,咱俩一人一个好不好?做成挂坠,你挂一个我挂一个。嘿嘿。”


  金搭着格瑞的肩,一头金毛蹭得格瑞痒痒的。特别痒,从身体,到心里。

 




 




 


 

part.3


  他们考的同一所大学,只是一个选文,一个选理。升大学的第一天就开始降温了。 夏天好像才过去没多久,略过了秋,就是冬天了。一场凛冽的雨划开了季节的分割线。


  其实很多时候格瑞都想问问金:“你想起什么了吗?”只是这雨太冷了,格瑞怕问出口,拿着从对方口中结成冰的答案,自己会被冻伤。


  他不怕受伤,只是怕这颗心凉了,就不能给心里住着的人取暖了。


  格瑞喜欢金,很早之前就开始喜欢了。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他们披着兄弟的关系,做着暧昧的事——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有错。户口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对格瑞、或者是金来说,那就是罪案的证书。


  所以呀,万一有一天,金被找回去了,或者他自己想要回去了——在他们脱离开兄弟这层仅剩下的羁绊之后,是否有那个可能——他们就能够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呢。格瑞不敢赌,这是一种源自内心深处的畏惧,从不曾表达在外表,展露在举止。


  这个坚强又冷漠的人,在内心深处柔软着。


  大学四年,人生还剩下五十几年。而他们有多长时间来理清楚这段关系呢。


  格瑞从来不曾深想。他明白金不一样。


  金或许考虑得比他还要细致——他总是很会观察一个人的内心,就像他在十几年的想出来里早就把格瑞的内里逛了个遍。他知道很多事情,只是不想让别人多想、担心,总是把它们扛着。


  格瑞依旧记得有大二有一次,金被围堵在小巷里。是几个看不惯他的邻校的不良学生。嘴里说着的是恶毒的诅咒。手上拿着的是行凶的利刃。


  金回来的时候,血染红了他白色的学生衬衫,尽管他穿着黑色的外套,格瑞还是闻到了那股味道。


  “出了什么事?金,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格瑞问,只是金不说。


  他们互相沉默,让气氛降至零点。


  很久很久很久以后他才知道,金悄悄从老校长的学生那里,学了跆拳道和格斗术,虽然不娴熟,但勉强把那三个男生揍了一顿。就因为他们说:你和格瑞都不是什么好玩意儿。兄弟居然还敢搞同性恋。恶心。有病。


  也有金自己的原因在这里,冲动,意气用事。


  最后也是金软软地撒了好一会儿的娇,看得格瑞鸡皮疙瘩掉了一地,才让当时什么都不知道的格瑞消气。


  “以后不会了!”


  后来就在也没有这种事情发生了。


  大三的时候,金回了他们俩一起租的小房子,格瑞在做饭。他对格瑞说:找到姐姐了。


  应该怎么回答呢。


  祝贺你想起来了,或者那很好。要不然直接问他——


  “你要离开我了吗。”


  最先说出一直不分开的人可是你。


  金委委屈屈地笑了笑,撇了撇嘴:“格瑞是个大笨蛋!”表情像哭一样,但他忍住了重新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冲上前拉着格瑞的脸颊使劲揪,“不过我这么帅这么善良,当然是选择原谅你啦。”说完就自己跑到房间里,关着门不出声了。


  格瑞盯着锅里的煎蛋,泛白,发黄,到烧焦。


  糟糕……他再一次感觉到自己愚蠢。真是太蠢了。


  大四的时候,格瑞给一家国企投了简历,那是他已知的最高金额的工资和最优渥的待遇。他忙上忙下忙里忙外。金也不阻止他,就在夜里替他温一杯牛奶,唱一首不成调子的歌。青年清脆干净的声音伴随着格瑞度过每一个煎熬的凌晨。手里的杯子冒出的腾腾热气暖了雨雪交加的深夜。


  “格瑞格瑞格瑞格瑞格瑞格瑞格瑞格瑞格瑞——!”金蹦哒着跳进房间扑在格瑞身上,“成功啦嘿嘿嘿!”金挥舞着手里的信封,是格瑞公司寄来的,聘用信。


  等金冷静下来,他就坐在沙发上,缩进格瑞怀里扯着白白的头发玩。“真好哇。”他说。格瑞就发出短短的鼻音回应他,稍微把脑袋靠在金的头顶,脸颊挨着金毛。稍暗的房间里,充斥着电视里斑斓的光,落在格瑞的眼睛里。是一对情侣在摩天轮上拥吻的样子。


  “我会去找钱。我们买房子,住在一起,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我不拦你。”格瑞说,我给你最大限度的自由,只想你不要走。


  金伸出手勾住格瑞的脖子,把他拉下来,轻轻地在他的唇角落下一个吻,“我们会一直一直在一起的——所以说,格瑞你果然是个大笨蛋啊。”


  嗯。


  格瑞抱住他,第一次先金一步陷入梦中。


  在实习的前几周,日子还算是比较清闲的。金因为职业写书的原因,也不算特别忙。格瑞也知道金打算当个作者,不知过多询问。


  今年也到了回去看看的时候了。


  金对格瑞说。


  他们回到了东边那个偏远的小村庄,回到了落锁的院子,回到那棵颓靡的枣树下。


  已是立春。


  有三三两两的鸟儿站在枝丫。也许不久以后那些南下的鸟儿就要回来了吧。


  “格瑞,你回了你的家了——我也想回家。”金拉着格瑞的手。他保证,“我一定会回来的。”


  格瑞沉默了一会儿,还是答应了他。


  因为有些不可磨灭的东西已经刻在了他们骨子里。


  基于友情、亲情,与爱情。


  而他们都知道,他们都会回家,像不断寻找温暖的候鸟。终有一天的归宿,是与伴侣老死在路途,或者埋葬在最温暖的南方。

 




 




 


 

part.4


  “怎么,拐了我弟弟还想不知会我这个姐姐一声,自己就溜啊?”秋叉着腰故意这么说。她有和金相差无几的外貌,不一样的是岁月沉淀在她身上的、好像历经沧桑的眼神和气质。


  这么多年她无时无刻不在寻找丢失的金,只是身为孤儿的她没有那么大的能力,于是她拼命工作。变得强大、成为有能力的人。找到弟弟——秋心里只有这个想法。


  孤儿院承担不起孩子丢了的责任,把这件事埋得死死的,几乎除了当事人和相关者,没有更多的人知晓了。


  终于她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的弟弟,没想到还没捂热的宝贝儿就被别的男人拐跑了。


  好气好气噢。


  哼。


  秋这么想:一定不能让这个男的这么容易就带走我弟!


  当她看着俩人卿卿我我甜甜腻腻的相处,更加坚定了这一点。


  虽然同性恋这条路不好走,他们还是坚持着走了下去。他们打算移民去一个开放的国家,能接受他们的地方,领了证,靠剩余的足够他们活过余生的钱好好地度过这辈子。


  那两个挂坠被他们挂在了房间床前的墙上。


  偶然有一次金在写作时,格瑞忽然生起好奇心。平常他是不会过问的,今天就有这种想问问的感觉。于是他问:“金,你在写什么?”


  “我们俩的故事。”


  故事出了书,是个平平淡淡的,从农村走出来的两个傻孩子的故事。


  金给他们的养子缓缓地读着。


  他摸摸小孩儿的头,“亲爱的,该睡觉了。”


  小孩儿乖乖地闭上了眼睛。


  金关上书,把一朵装裱的小雏菊书签卡在第52页,悄悄阖上门。轻手轻脚走回房间爬上床。在看书的格瑞旁边躺着。任由格瑞给他压被子。


  他关上灯。


  “晚安。”
  “晚安。”


  然后窗外传来呼啦啦的振翅声。


  不知道是哪里的鸟儿在这里安了家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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